用偷偷摸摸,只离开家在路上才小心翼翼的躲开些人影,当然了,为了避免第一次被抢肉的惨痛经历,今天的青娘又格外的穿了一件灰黑色的衣服,那是秦凤的一件破棉袄,专门用来在家里干活计穿的,别看衣服又肥又大。
可是套在青娘的身上确分外暖和,腰间再系一根绳子,活脱脱跟戏台子上穿大棉裙的小哥儿一样。
原来青娘换成了小子头,还弄了个方巾系在了头顶,别说,映入眼帘还真是一个极为俊俏的小哥儿。
既然说为了卖钱,青娘也不含呼,这几天早出晚归那可真是满载而归,要说秦凤也就是在第一天还十分吃惊,第二天有所收敛,等三天一过去,秦凤都已然很淡定的认为青娘就是山森中的杀手,小畜生们的公敌。
兔子一律包皮撑好,野鸡就算了,为了卖相好,青娘可是费了不少心思,尤其在这六天里,青娘居然还猎得一只黄狐狸,那长长厚厚的大尾巴,一看就是银子在眼前飞。
等到去镇上的前一天,秦凤与青娘把野物全都收好放到篓子里,数了数,一共有三十六只野鸡,十七只兔子,外加毛色不错的黄狐狸。
一个家什可放不下,幸好青娘家的篓子有不少,当然了,有两个填满还是足够的。
第二天还未亮,秦凤仨口吃完热呼呼的饭后就等着姑姥姥家的驴车,也幸好姑姥姥家的两个小姨都没在家,要不然就这么东西往上一搬,再坐上五个人还真有些困难。
“哟,凤啊,你这是搬的啥,快让你姑父跟你一块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