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镀金时代 第三百九十三章 一首《zombie》收服旮旯(3/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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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。

    “得镇住他们几个,不然你看看他们那刺儿头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老白,那怎么办?不然,你来?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话说,你干嘛非要找他们呢?”

    白实秋现在真的不能把他要做什么给说了,因为要是说了,那他小命不保,可是,他又很想把这件事做成喽。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“我替你当一阵!”白实秋想到了这么个法子。

    小辣椒很高兴啊,也很直接。

    Emmm~~

    这就来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白实秋被偷袭了,他吓了一跳,“你,你。”

    可也没辙,姚呗娜成了小辣椒这个身份之后,她做事简直是没有任何轨迹可寻的。

    “走啊,你什么你呀!”看,人家可大方。

    白实秋没辙,得了,挡上一阵吧。

    回屋里。

    “哎呦,二位研究出什么来了?”

    “是呀,那个,怎么样了?”

    “小辣椒妹子,你这主唱……”

    这几位,还在这里臭贫呢。

    白实秋的威严又来了,他是老板,“那什么,小辣椒吧,辣椒吃多了,嗓子这两天不好,这样,我代劳,我应和一首,如何?”

    老板要出马,大家都明白了,可是!

    “那要是白老板你唱的……”

    年轻,就是冲,连这话都敢说。

    白实秋二话没有,“若是我唱的不好,小辣椒我自己留着。”

    旮旯乐队的几位啥也不说了,六个大拇指,哦,不对,有两人是用了双手竖起来的,八个大拇指。

    “少拍马屁。”白实秋也不多话,就找了个吉他,调了几下,这是他们旮旯刚刚用过的,反正咱们这里不缺乐器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首女歌手唱过的,但是,来到我们国内吧,被春哥唱了一下,成了黑又硬,我实在是不忍心,我就来试着唱一唱。”

    春哥?

    还能是哪个春哥?

    黑又硬?

    这又是什么呢?

    旮旯乐队等人,心里却是一惊,他们想不到,白老板白实秋,竟然会这首歌。

    这首歌,名字很简单,叫做,《THE-ZOMBIE》(僵尸)。

    铮铮,只听琴音悠扬,也不做如何激烈的旋律,没多久,白实秋沙哑的嗓子就来了。

    “Another -head- hangs -loly~

    child -is- sloly- taken~”(又一颗头颅低垂,不知是谁家的孩子被夺去了生命。)

    第一句,非常非常的慢,但又非常的震撼人心。

    很奇怪,一般来说,第一句很难有极强的感觉,除非那个人水平非常的强,但白实秋并非特别专业的歌手。

    事实上,这主要是因为反差。

    此时08年,春哥在超女上一首《zombie》,实在是太过震撼人心,她唱的时候特别的有气势,特别是zombie,唱成了砸逼。

    砸逼!砸逼!砸逼!

    不光有这等气势,还有另外一句够猛。

    硬又黑!硬又黑!硬又黑!

    这现场,简直如魔音穿脑。

    旮旯乐队的人都听过春哥的翻唱版本,那届超女太火爆了。

    听过之后,震撼莫名。

    这也好意思出去唱吗?

    硬又黑?

    这是IN-YOUR-HEAD.

    没办法不让人吐槽,懂音乐的,或者说知道这首歌的人,就无法接受春哥的版本。

    《THE-zombie》这首歌是爱尔兰国宝级乐队加百利,也有翻译成小红莓乐队的经典曲目,主唱是非常有名气的桃乐丝·马莉·艾琳·奥利奥丹。

    她在唱这首歌的时候,是给人一种要哭的感觉。

    但实际上,也确实是要哭。

    这首歌,不是什么丧尸之歌,这首歌的主题是反战,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It`s- the- same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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