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南之我的老姐毛利兰 第四章.庭审,甲子园的遗憾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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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被告律师,伸出手,抓住面前比自己矮一头的男孩的领子,试图将对方提起来。

    “告诉你,我是律师,我就代表着法律,我的委托人是名侦探,他说有罪就肯定有罪!”

    无耻!无知!

    并没有将公生提起来,甚至可以说手臂所发出的力气连杀鸡都做不到。

    而后,公生伸出手,抓住对方的手。

    “抱歉,我根本不知道所谓的律师,也不知道所谓的侦探,我只是单纯的觉得很不爽,因为你侮辱我的妈妈!”

    开庭的时候,对方说回家找妈妈举高高,那时候开始,公生就在努力压抑自己的愤怒!

    “咔————!”

    一瞬间,就当着现场所有人的面前,公生的手掌抓住面前被告律师的手。

    再到后面,被告律师痛苦的瘫在地上,捂着刚才伸出的手,痛苦的嚎叫。

    手,已经被捏断。

    “抱歉,我还是不会控制情绪,你不说我是个孩子吗,我都忘记孩子的愤怒需要发泄!”

    抬起脚,对着另一只手,踩下去。

    这一次连骨头都彻底粉碎。

    这就是愤怒。

    “原告律师,本庭以确认你的身份属实,你的发言与辩护均有效,现在请回到你的席位,而你的安保问题本庭会负责。”

    审判长看着地上痛苦哀嚎的被告律师。

    在众目睽睽之下,所有人都看到是被告律师先动的手,公生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甚至,最后一脚,都可以被定义为正当防卫范围之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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